古代婚俗中的“昏”:从婚写成昏的文化内涵与演变
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,而婚礼则是婚姻仪式的重要环节。在我国古代,婚礼的书写方式经历了从“婚”到“昏”的演变,这一变化不仅体现了汉字书写的演变,更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。本文将从“婚”到“昏”的演变过程入手,探讨古代婚俗中的“昏”所蕴含的文化意义。
一、从“婚”到“昏”:汉字书写的演变
汉字作为我国古老的文字,其书写形式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演变。在古代,婚礼的书写方式经历了从“婚”到“昏”的演变。据《说文解字》记载:“婚,妇嫁也。”这里的“婚”字,从字形上看,由“女”和“昏”组成,表示女子出嫁。而“昏”字,从字形上看,由“日”和“女”组成,表示太阳落山之时,即黄昏时分。
从“婚”到“昏”的演变,反映了汉字书写的演变。在古代,汉字书写主要依靠毛笔在竹简、丝绸等材料上完成。由于书写材料的限制,汉字书写需要追求简洁、美观。因此,在“婚”字的基础上,人们将“女”字与“日”字组合,形成了“昏”字,使婚礼的书写更加简洁、美观。
二、古代婚俗中的“昏”:文化内涵与演变
1. “昏”字蕴含的文化内涵
(1)时间观念:在古代,人们将黄昏时刻视为婚嫁的吉时。因为黄昏时分,太阳落山,万物收敛,象征着婚礼的圆满与美好。
(2)阴阳五行:在古代,人们认为阴阳五行是万物生长、变化的根本。而“昏”字由“日”和“女”组成,分别代表阳和阴,寓意着阴阳和谐,婚姻美满。
(3)礼仪观念:在古代,婚礼是人生四大礼仪之一,具有极高的地位。而“昏”字,作为婚礼的书写形式,体现了古代人们对婚礼的重视。
2. “昏”字在古代婚俗中的演变
(1)婚期选择:在古代,人们将黄昏时刻视为婚嫁的吉时。据《周礼》记载:“嫁女之家,三日不举烛,不举火,不举食。”这说明在古代,婚礼举行的时间通常在黄昏时分。
(2)婚礼仪式:在古代,婚礼仪式繁复,其中“昏礼”是婚礼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据《仪礼》记载:“昏礼者,所以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庙,下以继后世也。”这说明古代婚礼中的“昏礼”具有极高的地位。
(3)婚俗变迁:随着历史的发展,古代婚俗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在唐宋时期,婚礼仪式逐渐简化,但仍保留着“昏礼”这一环节。到了明清时期,婚礼仪式更加简化,但“昏礼”这一环节仍然保留。
从“婚”到“昏”的演变,不仅体现了汉字书写的演变,更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。古代婚俗中的“昏”字,反映了古代人们对时间观念、阴阳五行和礼仪观念的追求。通过对古代婚俗中“昏”字的探讨,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古代婚俗的文化内涵,以及我国传统文化的魅力。
我国古代曾把结婚的婚字写成昏
不奇怪,文字的单词是随着人们的生活需要,越来越多的。
古代的文字远没有今天这么多,古代常常是一个文字会代表无数个不同的意思。但今天为了区别不同的场景,把文字通过各种偏旁进行了处理。
对于婚字,说文解字是这样说的,婚,妇家也。《礼》:娶妇以昏时,妇人阴也,故曰婚。从女从昏,昏亦声。
也就是说,古代的婚礼是晚上办,办完了入洞房,到了现代人们为了办酒席方便,才改成了上午办,中午吃席。下午就散的情况。
晚上办,是昏时,所以,以常常用昏来指代婚。
古人谈婚姻:“婚”通“昏”大有深意
古人谈到婚姻时,“婚”字常常写成“昏”字,初时误以为“婚”“昏”二字通用,其实有深意。
古人对婚姻一词有多种解释:
其一,指嫁娶的仪式说。如许慎《说文解字》解释“婚”字称:“礼,娶妇以昏时故曰婚。”汉代郑玄解释道:“婚姻之道,调嫁娶之礼。”唐代孔颖达说:“娶妻之礼以昏为期,因名焉。”古代社会特别重视婚姻仪式,认为一桩婚姻如果没有举行婚姻仪式,就不算合法婚姻。
其二,婚姻是指夫妻的称谓。郑玄说:“婿曰婚,妻曰姻。”
其三,认为婚姻是就姻亲关系说的。《尔雅.释亲》上云:“婿之父为姻,妇之父为婚,妇之父母、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,妇之党为婚兄弟,婿之党为姻兄弟。”
其四,指举行婚礼的时间。《白虎通义?嫁娶》对古代举行婚礼选择昏时作了一番解释:“婚姻者何谓也?昏时行礼,故谓之婚也。妇人因夫而成,故曰姻。诗云:‘不惟旧因’,谓夫也。又曰:‘燕尔新婚’,谓妇也。所以昏时行礼何?示阳下阴也,婚亦阴阳交时也。”说明汉代以前婚礼多在天黑举行。这几种解释,概括起来就是:婿于昏时娶妇,妇因婿而来,随之而定夫妻的称谓,建立两家姻亲亲属关系,这些都要通过婚姻仪式来实现。
后来,昏时结婚的习俗不再流行,人们大多通过占卜、查阅吉书等方式来选择嫁娶良辰。
古人提到婚姻时,还往往涉及“六礼”。比如《仪礼.士昏礼》记载:“士昏礼,凡行事必用昏、昕。”郑玄批注释说:“用昕,使者;用昏,婿也。”即六礼过程中的前五礼,皆由男家派遣使者前往女家办理,而时间都须在拂晓时分;而最后的“亲迎”,则须在夜晚。所谓六礼,其实就是聘娶婚的整个礼仪过程。战国以后,一些文人把各地风俗以及前人的记载收集在一起,编撰成《六礼》,并逐渐成为统一的聘娶形式。
六项仪式是:其一曰“纳采”,即男方使人纳其采择之礼送给女家,表示想和女家提亲议婚。女家如果接受,则进行第二步。
其二曰“问名”,即男方主人具书,请媒人到女家,问清女子的出生年月日、时辰以及名字。
其三曰“纳吉”,也就是男方家长问清楚女子的生辰八字后,根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,经过算卦,或求问祖先神灵,确定两姓结合是凶是吉。如果卜算不吉,便终止婚姻,如果卜算得吉兆,则请媒人通知女方,确定婚约。
其四曰“纳征”,即卜得吉兆后,由媒人正式代表男家向女家送聘礼。到了这一步,男女算是正式定婚了,女方不能再另外许配他人。
其五曰“请期”,就是男女双方确定婚期。
其六曰“亲迎”,即新郎迎娶新娘。当传统“六礼”进展到“亲迎”阶段,整个婚礼过程才达到***,相关的礼仪程序也最为繁缛琐细。结婚的日子,男子秉承父命先往女家,女父拜迎于门外,此时,女婿拜女家之祖,完毕后,新郎迎女入车轿,一起回自己家。不论贵胄宗室,还是平民百姓,这个繁琐的手续都不能忽视。
贞观年间,城阳公主下嫁杜荷。唐太宗命卜吉日,卜者说:“二火皆食,始同荣,末同戚,请昼昏则吉”。马周劝谏道:“朝谒以朝,思相戒也;讲习以昼,思相成也;燕饮以昃,思相欢也;婚合以夜,思相亲也。故上下有成,内外有亲,动息有时,吉凶有仪。今先乱其始,不可为也。夫卜所以决疑,若黩礼慢先,圣人所不用。”唐太宗采纳了他的意见,还是在晚上举行城阳公主的婚礼。
聘娶婚的具体内容和程序,历朝历代均有变更,但万变不离其宗,形式的实质大同小异。
“六礼”启动之时,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是重要的基础,是古代婚姻必须遵守的铁则,所谓“外言不入于捆,内言不出于捆”。但也有例外。《开元天宝遗事》记有李林甫一则趣事。书云:“李林甫有女六人,各有姿色。雨露之家,求之不允。林甫厅事壁间,开一横窗,饰以杂宝,缦以绛纱。常日使六女戏于窗中,每有贵族子弟入谒,林甫即使女于窗中自选可意者事之。”显然,李林甫之女的婚姻打破了锢人之陋俗,是唐代不讲求古人留下的传统吗?是唐代的父母不具有权威吗?都不是。仅仅是唐代社会比较强健,那些为人父为人母之人,也比较豁达而已。
婚姻古时的写法与含义
婚姻两字,古代写作“昏因”,“婚姻之道,谓嫁娶之礼”,“男以昏时迎女,女因男而来。嫁,谓女适夫家;娶谓男往娶女。论其男女之身谓之嫁娶,指其合好之际,谓之婚姻”,这些都是古人对婚姻的解注。
春秋时代,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(嫡夫人),女方以(兄弟之女)娣(妹妹)随嫁,此外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送女儿陪嫁,亦各以娣相从,这统称为"媵"。嫡夫人是正妻,媵是非正妻。媵的地位和妾不同。妾被认为是贱妾,是嬖人,而媵的身份还是比较尊贵的。战国时代就没有媵的制度了。
古代女子出嫁曰"归"。《说文》说:"归,女嫁也。"《诗经·周南·桃夭》:"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"可见出嫁的女子以男家为家。《白虎通·嫁娶》说:"嫁者,家也。"可见"嫁"字本身就意味着"有家"。《白虎通·嫁娶》又说:"娶者,取也。"《说文》也说:"娶,取妇也。"《周易》和《诗经》就写成"取",这表示男子把别家的女儿取到自己家里来。男尊女卑的风俗,由"嫁""娶"两字就可以证明。嫁对于女子来说是被动的,古代只说"嫁女"或"嫁妹",不说"嫁夫",可见嫁的权操在父兄之手。娶,对于男子来说是主动的,所以古代常说"娶妻""娶妇"(妇就是妻)。
《诗经》两次歌咏"娶妻如之何,匪媒不得"〔4〕。媒在古代婚姻中的作用非常大,多少青年男女的命运掌握在媒人的手里。
古代的婚姻,据说要经过六道手续,叫做六礼。第一是纳采,男家向女家送一点小礼物(一只雁),表示求亲的意思;第二是问名,男家问清楚女子的姓氏,以便回家占卜吉凶;第三是纳吉,在祖庙卜得吉兆以后,到女家报喜,在问名纳吉时当然也要送礼;第四是纳征,这等于宣告订婚,所以要送比较重的聘礼,即致送币帛;第五是请期,这是择定完婚吉日,向女家征求同意;第六是亲迎,也就是迎亲。
六礼之中,纳征和亲迎最为重要。《诗经·大雅·大明》"文定厥祥,亲迎于渭",旧说是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征订婚后,亲迎太姒于渭滨,后世以"文定"作为订婚的代称。《礼记·昏义》谈到亲迎后新郎新娘"共牢而食,合卺而"〔5〕,后世夫妇成婚称为"合卺"就是从这里来的。
以上所说的六礼当然只是为贵族士大夫规定的,一般庶民对这六礼往往精简合并。
婚姻在任何时代都是件大事,上古之时尤其如此。"昏(婚)礼者,将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庙,而下以继后世也,故君子重之。"而且,古人认为,"男女有别,而后夫妇有义;夫妇有义,而后父子有亲;父子有亲,而后君臣有正。故曰:昏礼者,礼之本也。"上古时代,部落众多,宗法严格,两姓之间,往往通过婚姻关系而相结好。但是两姓之间文化不尽相同,所以要经过培训,以期婚后能和谐地共同生活。《礼记·昏义》:古者妇人先嫁三月,祖庙未毁,教于公宫;祖庙既毁,教于宗室。教以妇德、妇言、妇容、妇功。教成祭之。(摘自《中国古代文化常识》马汉麟新世界出版社)
许多古籍记载,传说伏羲氏创造了嫁娶仪式。当时的中国社会还处在母系氏族社会,即历史学家们所说的传说时代。实际上,婚礼最早的含义带有祝贺性质。在氏族社会,男女之间的婚配,大都实行氏族外婚或部落外婚。男子成婚,必需要到另外一个氏族或部落去寻找配偶。为了达到这一目的,抢婚现象经常发生。特别是在女性比较少的情况下,男子要得到配偶,是非常困难的事。一旦得到配偶(哪怕是枪来的)全氏族或部落的人都要为此而庆贺。有时还要设宴欢庆。这就是婚礼的原型。比如,蒙古族是中国北方的游牧民族。很久以来就实行氏族外婚。由于居住地域辽阔,部落之间相距很远、给通婚和贸易带来很大困难。所以在古代蒙古族中,姑娘远嫁和抢婚现象是很普遍的。一旦成婚,必然饮酒作乐,表示庆贺。另一方面,婚礼的功能还在于,通过一定的形式向族人和社会宣告婚姻的成立,以便得到社会的认可。
婚姻是男女缔结夫妻关系的一种文化现象。其风俗是随着一个时代男女关系观念的开放程度而定的,而这观念又取决于社会的哲学,经济,国力等因素。由于历史久远、疆域广袤、民族众多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,以及以儒家为主体的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。古代婚姻重礼轻爱。举行正式仪式的婚姻才被社会和家庭认可。所谓“婚姻之道,谓嫁娶之礼”。婚姻礼仪包括议婚、订婚和结婚等全部过程的礼仪程式,主要分为“成妻之礼”和“成妇之礼”。“成妻之礼”先为“六礼”,即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和亲迎。纳采是议婚的第一个阶段。相当于提亲,男方请媒人去女家提亲,女方同意,男方再去女家求亲。送礼,古俗为雁,因雁为随阳鸟。求婚后,托请媒人问女方名字、生辰八字。准备合婚。也送雁。忌女比男大,特别是女比男大一岁。也忌生肖相克。问名以后,把占卜的好结果通知女方,这叫订盟也就是订婚。古礼要送雁。和定礼,作为婚事以定的信物。后世叫小聘。满族送如意、首饰、衣料。汉人送戒指。表明婚姻已成、但婚期未定。订盟后,男方将聘礼送到女家。进入成婚阶段的重要标志,叫大定、过大礼。一般在婚前两个月或百日之内。礼忌单数,名称要吉祥。结婚日子由男方决定,征女方同意,男定月、女定日。亲迎是婚礼主要礼仪。前一天下午女方送嫁妆。满族女子嫁妆丰厚,汉人只送表面上的东西。迎亲是新郎亲自去迎接新娘。迎亲用两顶轿。去时女轿要有压轿人,新郎只在门外等待。有迎轿,下轿。跨火盆,射轿。拜天地、入洞房、喝交杯酒、吃子孙饽饽、婚后三天归宁。至南宋时,理学家朱熹将“六礼”改为“三礼”,“自议婚而下,首曰纳采,问名附焉;次曰纳币,请期附焉;次曰亲迎。”“成妇之礼”即拜见公婆、拜谒祖庙。婚姻重礼,当事人无自主权,而由媒人与父母参预或做主。“娶妻如之何,匪媒不得。”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”
古代婚姻文化的经济性表现得十分突出。男女双方在选择配偶时大多考虑双方家庭财产多寡。婚姻在缔结过程中非常注重聘礼,聘礼越重,女子的身价筹码越高。而女子出嫁时陪送嫁妆,也体现了婚姻当事人的经济动机。清代赵翼谈及古代婚姻时说:“凡婚嫁无不以财币为事,争多竞少,恬不为怪。”婚姻文化还具有跨越民族、国界的政治性。汉高祖为缓和北部边境紧张局势,采取“和亲”政策,主动与匈奴联姻。清代为巩固在蒙古地区的统治,世代与蒙古族联姻,清代皇帝娶蒙古女子为后妃,与此同时,众多公主或宗室女下嫁给蒙古王公贵族。因政治目的而缔结的婚姻,注重的是政治而不是感情。在婚姻关系中,上层社会如帝王、贵族和官僚等都于正妻之外纳妾。下层社会,除少数富裕暴发户外,广大庶民百姓基本是一夫一妻制。上层社会的婚姻严格按照等级、繁杂的礼仪进行。下层社会的婚姻,虽然法律上也有严格的规定,但在实际婚姻中,人们并未完全遵守法律条文。此外,汉族与少数民族在婚姻形式上存在较大差别,在婚姻礼仪和嫁娶方式上也大异其趣。这是古代婚姻文化的差异性特征。
现代婚姻的说法:1年纸婚;2年棉婚;3年皮婚;4年花果婚;5年木婚;6年糖婚;7年手婚;8年古铜婚;9年陶器婚;10年锡婚;11年钢婚;12年丝婚;13年花边婚;14年象牙婚;15年水晶婚;20年瓷婚; 25年银婚;30年珍珠婚;35年珊瑚婚;40年红宝石婚;45年蓝宝石婚;50年金婚;55年绿宝石婚;60年金钢钻婚;70年白金婚;80年钻石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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